开启辅助访问
登录
免费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涪陵网事
BBS
爱在涪陵
求职招聘
房屋租售
便民信息
每日签到
搜索
搜索
每日签到
本版
文章
帖子
用户
涪陵网事
»
涪陵网事
›
涪陵事儿
›
涪陵网事
›
涪陵惊现“救人免责”办理公证第一人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涪陵惊现“救人免责”办理公证第一人
[复制链接]
电梯直达
楼主
7859
|
0
|
2017-5-25 12:41:06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阅读模式
——欲终结“扶不扶”的争论
公证处副主任蒋炜正在与“清泉”进行交流
大众生活报讯 5月22日,重庆市涪陵区一知名网友“清泉”到涪陵公证处想办理一个公证——“救人免责”来终结“扶不扶”的争论。“清泉”说如果公证办理成功可以打消公众心中的疑虑,让见义勇为者不再有后顾之忧。
22日上午9:30分,记者跟随“清泉”来到重庆市涪陵公证处,公证处副主任蒋炜热情接待了“清泉”,听完“清泉”的讲述后,他说,《民法总则》里面有一个规定大概意思就是说:“有人来主动帮助你,造成了你的损失帮助你的人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你这个老人倒了“扶不扶”的问题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没有硬性的法律规定,只是道德层面上受到谴责。这个需要办理一个公证的话等我们接下来讨论研究后给你具体的回复。
“清泉”来到重庆市涪陵公证处
据了解,近年来,“扶不扶”的问题一再成为社会舆论热点,正凸显出人们心中的道德焦虑。遇到行人摔倒,主动上前扶一把、帮一下这是人的本能,也是社会所倡导的文明行为。但是,一些地方发生的“救人者反被讹诈”的事件,让不少人在面对类似情形时不敢伸出援手。
“我承诺:参加集体活动或在街上、乡村的任何地方,因病摔倒或被人撞倒,不论谁扶起我帮我摆脱困境,我都会很感激,不会讹诈扶我的人,即使是扶我者不小心撞倒我,造成重大伤害,只要能及时送我到医院,我也不会让(她)赔偿医疗费!空口无凭,公证处做证!”这是重庆市涪陵区一知名网友“清泉”在2017年5月15日发在朋友圈和当地网络问政平台咨询能否办理公证的一个承诺。
网友“清泉”发的朋友圈截图
“清泉”告诉记者,他今年61岁,近年来,老人摔倒不敢扶,中、青年外出游玩不敢要老人同行,为什么?怕老人及家属讹诈好心人啊!其实,真的讹诈人的只是极少数个别人。但是,一颗耗子屎搞坏一锅汤,现在老人倒地真还没几个人敢去扶,更不敢送到医院,偶尔有人扶起摔倒的老人就会成为新闻,戴上最美的桂冠!这社会怎么啦?难道每个人都是铁石心肠?
为改变这种现象,恢复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必须从制度层面着手解决,不但要严惩丧尽天良的讹诈人,也要让做好事的人无后顾之忧!
于是,“清泉”便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和当地网络问政平台发帖咨询,希望公证处能办理此公证,继续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弘扬民族传统美德。
“清泉”还建议:在办理公证后的老年人的胸前佩戴有编号的胸章,就如同某单位佩戴的有工号的工作牌一样,如果这个戴胸章的老人摔倒,好心人就会毫无顾虑去扶他,这样就是为了给好心人免责。
当地网络问政平台司法局的回复截图
5月19日,“清泉”的这一建议得到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的受理,回复称:“涪陵区司法局与涪陵公证处进行了沟通分析,只要声明人内容不违背法律法规要求,可以进行公证。”
对于“清泉”办理公证的愿望能否实现,记者将继续关注。(记者 陈孝波)
收藏
0
支持
0
反对
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郑成奇
0
主题
0
帖子
2
积分
注册会员
注册会员
, 积分 2, 距离下一级还需 498 积分
注册会员
, 积分 2, 距离下一级还需 498 积分
积分
2
加好友
发消息
回复楼主
返回列表
涪陵网事
涪陵吃货
福利活动
图文推荐
高笋塘新世纪楼上两室一厅出租
2022-09-29
岁月如歌:铁血老兵公益一直在路上
2024-12-23
2023·崇义街道职工登山比赛暨 “4.2世界孤独症日”主题活动
2023-04-08
热门排行
1
急聘相亲顾问,工作轻松,工资5000+,加入
2
11月16日0-12时 重庆新增本土感染者60+1350
3
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江南城区、江东、
4
一席抄手寄情思——拜望抗战老兵
5
关于实施临时入园管控的通知
6
【在希望的田野上】重庆涪陵:林下育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