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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杂谈] 杀害重庆交警杨雪峰案罪犯张国洪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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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458 | 回复0 | 2019-1-8 15:56: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月8日上午,杀害重庆交警杨雪峰的罪犯张国洪被依法执行死刑。被害人杨雪峰(男,殁年41岁)系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石船公巡大队副大队长。2018年2月18日(农历大年初三),杨雪峰在石船镇执勤,疏导交通,发现张国洪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两名未戴头盔的乘客,收取了张国洪驾驶证和行驶证,令其到石船公巡大队接受处理。张国洪不服从指令,持续扭闹、纠缠、言语威胁杨雪峰,先后到石船镇三家商店购买尖刀未果,回家从厨房内取出一把尖刀藏于身上,趁杨雪峰不备持尖刀朝其胸腹部、头部、肩部等部位捅刺数刀。杨雪峰因受伤大量失血倒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19年1月8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张国洪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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