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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杂谈] 人间有冤案关于大石庙社区郑家祠堂旁被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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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查看11297 | 回复3 | 2018-8-9 17:53: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石庙社区郑家祠堂旁,始建于70年代,房屋虽然是以土瓦为结构,面积约100多平方米,原户主一家几口在这100多平方米居住几十年的家,在背着业主一家人以因重庆华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为D级危房,为防止出现危房倒塌造成公共安全事故实施强拆!

我先来说说这一家什么情况哈!原户主在1995年去世,留下妻子和四个孩子!几十年风雨里走了过来!现在原户主的妻子76岁啦得了重度心衰,小儿子得啦脑溢血,小女儿眼睛看不到!这些都不重要,政府管不管他们也生活过来了,现在政府某些官员在知道这家人老的得了重度心衰,儿子是脑溢血,女儿是眼睛看不到的情况下背着这家人,把他们的家给强拆了!家里还放着他们的财产!试问!什么官员这么狠心不顾人民的财产和生命的安全强拆人民的家???难道这个社会就没有说理的地方?同样的案例在同样的官员手里处理就是不一样的结果?这是什么导致?难道老弱病残就应该被欺压??不求你们帮忙但也别落井下石强拆人家的家!有证据可以证明政府某些官员是知道这家人家庭情况是这么的弱势情况下故意强拆人家的家园!!!

只想找找可以说理的地方!

后话:人们常说警察是为人民服务,政府官员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我相信习主席也不希望看到或者听到这些吧!

习主席常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请问政府的部分某些官员做到了吗?

下面是这家人在事后才知道被强拆了家后去照了下来,曾经的家就这样夷为平地!哎。。。。。。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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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
蓝莲花 | 2018-8-9 22:51:38 | 只看该作者
记得有个帖子马鞍街道回复了!



关于危房拆除舆情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房屋位于大石庙社区郑家祠堂旁,始建于七十年代,房屋为土瓦结构,面积约100余平方米。原户主1995年死亡,其妻与子分别以危房和分家无住房为由,于1998年申请并置地建房,后经拆迁安置分别在踏水桥建房两栋。
    该房屋因年久失修,无人居住,经重庆华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为D级危房,为防止出现危房倒塌造成公共安全事故,马鞍街道办事处依法对上述危房实施拆除。


                  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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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魔沁手机认证 | 2018-8-9 18:43:49 | 只看该作者
想留点曾经老户主留下的财产做点念想,就这样掩埋底下了,谁这样狠心????谁给你权利让你这样欺压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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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魔沁手机认证 | 2018-8-10 09:47:46 | 只看该作者
蓝莲花 发表于 2018-8-9 22:51
记得有个帖子马鞍街道回复了!

那是他们捏造事实!李渡街道办事处,凭什么认定那是危房?凭什么不通知人家偷偷把人家的房子拆了?凭什么出了鉴定没有鉴定书!难道这个社会就可以官官相护?老百姓还能相信现在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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