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月9日起,恢复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正常运营。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应提前做好恢复正常运营准备工作。
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要熟悉防疫知识,每天上岗前要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上岗;加强个人清洁卫生,运营服务期间必须全过程佩戴口罩,身体出现异常要立即停止运营并按要求就诊,同时向所在公司报告。
五、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要正确面对疫情,不恐慌、不传谣、不信谣,严格遵守交通秩序,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六、为防止疫情传播,市民须佩戴口罩乘坐巡游出租汽车,并尽可能在后排乘坐,并记录车牌号,以备特殊情况查询。
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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