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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资讯] 涪陵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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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1925 | 回复0 | 2021-6-12 12:01: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珍溪镇人民政府临聘驾驶员舒志华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舒志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在定点加油站以外的加油站为自己的私车加油5次,共计991.43元。调查期间,舒志华主动退还违纪款项。2020年12月,舒志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涪陵区原道路运输管理处运输管理科副科长朱国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2018年8月、2019年2月,朱国洁先后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携妻儿到合肥等地旅游,两次旅游相关费用4800元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20年11月,朱国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款项依法予以上缴。


上述2起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仍然顶风违纪,纠治“四风”必须永不止步。端午假期即将来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和社会公德,严防类似问题的发生。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守重要节点,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教育,严查快处顶风违纪问题,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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