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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资讯] 涪陵人注意!明天起,举报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最高可获2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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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543 | 回复0 | 2017-9-11 11:03: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9月11日起,当你面对交通肇事逃逸、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可通过电话、微博、微信向涪陵区公安局举报,一旦查实最高可获2000元现金奖励。
为鼓励公民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涪陵实际,涪陵区出台了《涪陵区举报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该办法自9月11日起施行。

那么都有哪些行为可以举报呢?▼●举报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根据其提供的线索价值,按照事故等级给予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举报酒后驾驶机动车;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非法从事校车业务;驾驶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超员,经查证属实,一次由公安机关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牌证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拼装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经查证属实,一次由公安机关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
●举报公交车、公路客运车辆驾驶人驾驶车辆时接听拨打电话、玩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七座(包含)以上面包车、摩托车超员;举报非营运车辆驾驶人、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经查证属实,一次由公安机关给予举报人50元奖励。举报方式有哪些?
▼电话举报拨打110或023-72226241报警电话举报
微博举报可将举报内容“#举报#+举报内容”私信“涪陵交巡警支队”新浪官方微博;
微信举报可在微信公众号“涪陵区交巡警”进行举报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情况,在查证属实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如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
对多个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按一案进行奖励;
举报人举报同一驾驶人存在多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按照被查实的违法行为中单项违法行为对应的最高奖金额进行奖励,奖金不累计。但是大家还需注意,以下举报不属于奖励范围。▼直接从事道路交通管理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举报内容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或查处;
以套取奖金,牟取利益为目的,采取不正当方式编造违法事实并对其进行举报等情形。同时交巡警提醒,举报人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涉及危险的方式抓拍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借举报之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交警部门公正执法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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