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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资讯] 震惊!涪陵男子撞人后却将伤者扔草丛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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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422 | 回复0 | 2017-2-9 21:1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月4日上午8时许,龙桥勤务大队接警,报警人郑先生称,其年过八旬的母亲在龙桥被一辆小车撞伤,肇事司机驾车将其母亲带走,联系不上车主,更不知道是否送医院。

    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郑某告诉民警,其母亲袁某已在龙桥北拱村道路边草丛中找到,现已被送往医院抢救。

    伤者怎么在村道路边?肇事者为何没报警?肇事者去哪里了?民警带着一连串的疑问立即开展调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多方打听,民警终于找到一位薛姓目击证人。薛某告诉民警,当天早上7时许,他在103省道龙桥龙河大桥路段处,发现前方有一辆银灰色小轿车停在公路上,车前方躺卧着一老太婆,头部在流血。“我看见轿车驾驶员下车后,把伤者抱上车朝北拱方向走了。”薛某表示,由于天还没有亮,他没有看清车号牌。

    得知此情况后,民警立即调取103省道沿途卡口监控,经过仔细筛查、比对,最终锁定一辆渝G号牌的银灰色长安奔奔轿车为重点嫌疑肇事车辆。

    办案民警介绍,为不打草惊蛇,民警通过相关手段获取到驾驶人的基本情况。最后,民警又巧思办法让驾驶人自己主动驾车到龙桥勤务大队来。

    2月4日上午11时许,陈某(男,49岁,涪陵区人)驾驶渝G号牌的长安奔奔小轿车到龙桥大队。嫌疑车辆到达后,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室前方的挡风玻璃有破损,并残留有血迹,认定该车就是肇事车辆。经查,该车驾驶人陈某即为肇事者。

    经查,2月4日早上7时分许,陈某驾车沿103省道从长江二桥往蔺市方向行驶至涪陵区省道103线78公里+500米龙桥龙河大桥路段处,因未注意避让行人,将横过公路的行人袁某撞倒,造成袁某全身多处严重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发后,陈某没有打电话报警,却把袁某抱上车,但不是把她送医,而是驾车把袁某带至龙桥北拱村道路边,把袁某丢弃在草丛里后驾车逃逸。所幸袁某很快被过路的群众发现并报警送医。

    陈某具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有交强险、商业险,也排除其毒驾、酒驾,但他既没有打电话报警,也没有把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却狠心地把身受重伤、急需抢救的袁某扔弃不管其死活,其行为令人发指。

    陈某辩解称:自己是实习驾驶员,驾车没有多少经验,也没有钱,害怕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心怀侥幸的他就把伤者丢弃在公路边,随后驾车逃逸。目前,交通肇事者陈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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