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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资讯] 重庆市涪陵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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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811 | 回复0 | 2020-1-2 11:54: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庆市涪陵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

  为切实加強全区消防车道的管理和维护、有效提升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公共消防安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決定从即起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开展涪陵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消防车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它是迅速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前提,必须时刻保持畅通。如果出现占用、堵塞、封闭等情况,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难以快速到达火场,始误最佳灭火救援时机就有可能造成火灾蔓延扩大,甚至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则才产损失

二、治理行动的范及重点。全区范围内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重点治理以下内容

(一)、在消防车道上设置铁柱、石墩、水泥墩等限宽限高的

(二)、在消防车道上设置固定推位的

(三)、在消防车道上停放车辆的

(四),违章建筑占用消防车道的

(五)、其他障得物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

(六)、消防车道未设置消防安全管理专用标识的

三、消防车通道的管理责任。各类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落实以下维护管理职责:

(一)、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二)、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査,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三)、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顶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四)、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柱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本,架空管线、广告脚、装饰物等障碍物

(五)、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年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七),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动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授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进行举报。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于以处罚:对影响消防救援,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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