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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爆料] 禁停路段停车致行人撞伤 车辆驾驶人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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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查看12027 | 回复0 | 2019-1-3 13:3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涪陵市民骆某驾驶车辆停靠在涪陵城区某路口禁停路段,也未靠边停车,并将车辆左侧(驾驶室)车门打开。七旬老人吴某因匆忙赶往医院看望住院的老伴,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从后方撞上已打开的车门受伤。日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时认为,吴某受伤与骆某违章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但是吴某受伤的主因是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故判骆某承担40%赔偿责任,吴某自担6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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