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校开学的临近,涪陵区学生资 助管理中心迎来了今年的大学生生源地信 用助 学贷 款办理高峰。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为止,来办理 贷 款的大学生共计5000多名其中包含第一次办理 贷 款的新生和续办的老生。 据了解,该中心采取的“一站式”办理模式,申请人只需带好相关证件,从审核、申请到签约都有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大学新生办完整个手续只需要15分钟,往届大学生续 贷办理只需几分钟。
下面小编来介绍一下相关办理流程~
1、办理时间
续 贷 时 间 :7月24日-8月10日;
新生首 贷时间:7月24日-8月31日。
2、贷 款条件
1.申请人是国家批准的全日制高校已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大学生;
2.申请人必须具有涪陵区户籍;
3.生源地 贷 款需由学生父母或其他亲属作为共同 贷 款人,共同贷款人必须具有涪陵户籍。
3、需要带上哪些东西
1、新生需带上录取通知书
2、学生身 份 证
3、家长身 份 证
4、贷 款 金 额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 贷 款8000元,研究生最高可 贷 款1200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申请补充助学 贷 款,即学 费、住宿 费标准高于上述贷 款 最高限 额的,可按实际学 费、住宿费标准申请 贷 款 金 额;但本专科生最高不得超过16000元,研究生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
5、贷款期限
按全日制本科或专科就读年限加13年确定,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到20年。
6、贷 款流程
1. 预申请。
高中毕业生于当年3-5月,在就读高中学校填报个人预申请表(在校大学生不需要预申请),由学校汇总上报区学生资 助中心。
2.正式申请、贷 款 签约。
(1)高中毕业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带上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家庭户口薄原件到资助中心进行正式申请,签订贷 款 合同。申请补充助学贷 款 的学生,还必须提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或《城乡低保证》原件。正式申请时,借 款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一起到场。
(2)续 贷 学生需持本人身 份 证和共同借款人身 份 证原件到区学生资 助管理中心续签 贷 款 合同。
7、贷 款发放
(1)国家开发 银 行通过支 付 宝 发放贷 款,学生将来亦可通过支 付 宝 偿还贷 款本 金和利 息。
(2)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将生 源地贷 款“受理证明”送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并提醒高校于10月10日前完成“电子回执”,国家开发银 行委托支 付 宝公司将贷 款划转高校支 付 学 生学费、住宿费。支付后如有结余,结余金 额将留在支 付 宝上供学生支取作生活费。
8、利 息计算
学生在校期间,学生及其家长无需支 付 贷 款 利 息,贷 款 利 息由国家财政全额代为偿还;从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 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
9、还款时间
每月1至10日为还款时间(11月除外),还款时可采用助学贷款的支 付 宝 账 户直接还款或持银 行 储 蓄 卡到涪陵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卡还 款。
(1)学生如果毕业当年1-8月提前全额偿还 贷 款 本金 ,则不需偿还利 息。
(2)学生毕业后三年为还贷宽限期(即:毕业当年9月1日至毕业后第三年的12月20日),宽限期内每年只需偿还利息,可暂不偿还贷 款本金。宽限期内每年11月底支付利息。
(3)宽限期后学生和家长必须按合同约定每年偿还贷 款本金和利息。每年还款时限:11月底前。最后一年还款时限:9月10日前。宽限期后学生和家长也可一次性偿 还全部 贷 款本 金 余 额 及利息。
九、违约责任
获取贷款的学生大学毕业后,必须主动与区学生资助中心联系办理还贷手续,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 款本金和利息,否则将会导致以下不良后果:
1.银行系统将记录学生违约信息,并有权在新闻媒体或网络公布。学生在银行系统信用记录不良,将严重影响学生将来的经济生活。
2.银 行将根据逾期本金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借 款 利 率的130%;
3.银 行如采取诉讼方式追讨 贷 款,学 生 将承担诉 讼 费、律 师费及其它追讨 贷 款的费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涪陵区学生资 助管 理中心
地 址:涪陵区乌宝路3号(望州公园后面大塘路口教委小区)联系电话:023-72875680 023-72873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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