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场所的通告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上级法院通知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涪陵区法院决定从2020年3月23日起,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自2020年3月23日起,涪陵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立案登记、材料收转和诉讼收费等服务窗口。
2 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涪陵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仍应尽量通过“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重庆易法院APP”以及“重庆移动微法院”在线办理诉讼事务,通过诉讼服务公开电话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咨询诉讼事项,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诉讼材料。
3 确需来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通过拨打诉讼服务公开电话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预约登记,按照预约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来院办理诉讼事务。
4 为防范疫情风险,所有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出示“渝康码”信息或所在社区出具的健康证,听从法院工作人员指挥。办理诉讼事务时,应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诉讼事务办理完毕即行离开,不得在诉讼服务场所滞留。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听从法院工作人员指挥的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理。
法院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93号邮编:408000诉讼服务电话:023-72812708涉诉信访电话:023-72812886执行立案电话:023-72812710联系电话:023-72812897(政务值班电话)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
特此通告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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