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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杂谈] 1个月发案80起!涪陵警方提警:疫情期间严防电信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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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7276 | 回复0 | 2020-2-29 17:5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大家要防疫但也要防骗。2月28日,涪陵区公安局透露,从1月25日至2月25日,涪陵区就发生了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0起,涉案金额246余万元。警方介绍,这80起案件中,突出诈骗类型分别为:刷网评信誉13起、贷款诈骗10起、口罩诈骗9起、投资诈骗6起。

近年来,各类虚假投资平台诈骗屡禁不止,尤其是疫情期间更是层出不穷,诈骗团伙依托虚假的网络投资平台,利用人们的投机心理,引诱、哄骗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平台,不断设局骗取钱财,和“贷款类”诈骗一样,其受害群体涵盖老、中、青各年龄层及各职业领域,需引起高度警惕。

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将密切关注涉疫情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态势和变化,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惩违法犯罪人员,震慑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曝光揭露涉疫情诈骗手法,不断增强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警方提醒:如有市民上当受骗,请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前往就近派出所报案,并注意保存相关的通讯记录、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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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守好百姓“钱袋子”警方来支招

为有效遏制疫情期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2月28日,涪陵警方作出如下提醒。

严防低价销售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诈骗

口罩诈骗是鉴于当前疫情衍生的诈骗形式,不法分子利用目前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品紧缺的时机,在网上打着低价销售的幌子,诱骗受害人转款购买,收到货款后便拉黑受害人,无法联系。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一定通过正规商业渠道订购,不要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无保障的方式进行线下交易,避免上当受骗。

严禁从事任何形式的“刷单”、“刷信誉”等兼职工作

不法分子通过短信群发、QQ弹窗、微信朋友圈等多种形式发布“刷单”、“刷信誉”兼职广告,打着“足不出户,日入百元”的幌子诱使受害人参与,一旦受害人上当便通过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转账,随后消失。该类型诈骗主要存在于学生和青年群体中,虽然目前各地中高校尚未开学,但受害人在家依然能够使用手机、电脑等参与违规兼职,进而被骗。

警方提醒:任何形式的“刷单”、“刷信誉”行为均属于欺诈行为,严禁任何人参与此类兼职活动,谨防上当受骗。

严防“贷款类”诈骗犯罪行为

不法分子以“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放款速度快”等为诱饵,通过短信群发、网上广告、弹窗、电话等手段吸引有需求的受害人进行贷款,再以缴纳“保险费”、“中介费”、“手续费”、“担保费”等各类名目收取受害人资金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相信,贷款要通过正规金融渠道申请,核实信息真伪,拒绝盲目贷款,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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