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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资讯] 涪陵一男子醉驾追尾想“私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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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918 | 回复0 | 2019-7-10 23:5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车辆轻微刮擦后“私了”

这种情况很常见

但今天这个案例却不简单

因为有人是醉酒驾车!

近日,涪陵区蔺市镇龙门桥街路段处理一起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尤某因自知自己是酒后驾车,心里非常紧张,便想要私了,但觉得对方要价太高,协商一个小时后未果,对方报警了。

事件回顾

2019年6月11日22时许,龙桥大队民警根据指挥中心派警到涪陵区蔺市镇龙门桥街路段处理一起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双方正在商议赔偿事宜,民警上前了解情况时双方称已协商一致,后车车主尤某正准备赔偿前车驾驶员车辆损失6000元现金。出警民警随即发现尤某身上酒气浓烈,涉嫌酒后驾车,立即阻止两人私了,并将尤某带回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39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了解,两人于当天21时许就在此处发生追尾事故,随后双方在现场就维修费用的赔偿金额协商一个小时未果,前车车主随即报警,而尤某因自知自己是酒后驾车,见警察到现场后,随即同意了对方要求赔偿的金额,想通过“私了”来躲避处罚。没想到还是没能躲过民警的细心观察。经鉴定,尤某静脉血乙醇检验鉴定结果为168.2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待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对其进行移送起诉。


民警提醒

驾驶员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后就一定要及时报警,

对于酒驾后发生的交通事故,

受害人切记不能私下协商,

不要为了多获得赔偿费而纵容违法犯罪行为,

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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