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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资讯] 涪陵区公安局一党员干部为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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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633 | 回复0 | 2019-5-29 11:23: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涪陵区纪委监委官方微信“涪州清风”披露,日前,经重庆市纪委监委批准,长寿区纪委监委对涪陵区公安局刑警支队六大队原大队长徐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昂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并涉嫌开设赌场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且为恶势力团伙成员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

徐昂身为党员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殆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目无法纪,知法犯法,为恶势力团伙成员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性质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涪陵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经涪陵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徐昂开除党籍处分;由涪陵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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