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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资讯] 涪陵出台9项优惠政策解决停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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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查看29831 | 回复1 | 2015-3-30 18:40: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涪陵最不缺的就是车,人行道上停满车,公路边边停满车,造成公交行车不便,行人过路不便,尽管交巡警乐此不彼的贴着罚单,但还是无法根治。涪陵到底缺多少停车位?

       据了解截至目前,涪陵区拥有注册的各类机动车16.66万辆,其中小型客车7万余辆,在江南主城区域运行的小型客车约为4.5万余辆。按照国家对停车位的配置标准,江南主城需要5.4万个停车泊位,才能满足现有运行车辆停车需求。但目前,江南主城停车泊位仅2万余个,缺口约3.4万余个


    停车位的严重不足,导致驾驶人随意停车,加重了交通拥堵,增大了事故隐患。近年来,涪陵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了对乱停车辆违法行为的路面巡查和处罚力度,仅2014年,就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96014件。

面对如此大的缺口,怎么办呢?
      涪陵区城乡建委了解到,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停车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涪陵区出台了鼓励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推进多元化投资、多渠道建设、规范化经营的停车产业化发展战略,构建“配建为主、公共为辅、占道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格局为指导思想。适用范围为全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包括按照规划选址要求,单独建设的专门提供停车服务的公共停车场;对既有停车场进行扩容改造的公共停车场;既有建筑在具备安全、消防、间距退让等条件基础上,采取功能改造、加层等形式改扩建的公共停车场等7种类型。


      涪陵出台9项优惠鼓励政策解决停车难:主要体现在规划指标、配套设施、特许经营、费用免缴等方面。


规定城区凡新建写字楼、商场、公共活动场所,必须按照规定比例配建公共停车场。
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修建公共停车场(楼);
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由区政府授权特许经营,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单位负责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自主经营,收费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并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鼓励建设项目超额配建公共停车泊位,超额配建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公共停车场达到饱和以前,其周边200米范围内一律不得设置临时占道停车点。
已设置的临时占道停车点,在公共停车场正式营业之日起一律撤除;
新建、改扩建公共停车场项目全额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贷资金、金融产品等方式,为公共停车场建设提供金融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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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什么时候建立好啊~!不知道我们这辈子能不能享受一下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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