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网事

标题: 交通事故受害者维权路怎如此艰难??? [打印本页]

作者: 菜刀    时间: 2016-4-28 22:26
标题: 交通事故受害者维权路怎如此艰难???
事情发生在涪陵区省道408  48公里处100米,(斜阳溪大桥路段)四月二十七日上午本人驾驶小型面包车从李渡出发到涪陵被一辆红色宝骏车牌号渝GX1313,在10点五十分时候因前车左转湾,后车紧级制动,导致后车肇事车追尾,当下车检查车辆受损情况时,后车肇事者出口伤人,进行语言攻击,致无法协商后报警,待交通警察来出现场处理,交通警察出现场后拍照取证后回新城天街交警支队处理,来到交警支队宝骏车主请来第三方人来到现场出面,第三方身份不从知晓,通过交警责任划分,宝骏车主追尾全责,所修车费用由宝骏车主承担。在交警支队出来后肇事车主拒绝赔偿,以逃离车主拒不主动承担费用,宝骏车主现以拒不出面赔偿,以逃避。在回到交警大支队索要车主地址,被工作人员拒绝,询问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告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在去法院维权时得先写诉状后在请律师,对于一个普通月光族那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被告知是交通事故,由交警处理,回到交警支队却被告知交警只是负责划分责任,无权干预后续赔付,还得由法院处理。对于一个普通公民如何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多么的艰难多么的无助,难道一个普通公民就任由有权优势的欺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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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由自在    时间: 2016-4-30 22:22
这个社会就这么现实
作者: 王江军    时间: 2016-5-3 23:48
去信访办问问
作者: 游玲zer_Ne8lt    时间: 2016-5-16 18:51
这个必须得起诉了吧!请律师,大概三千到四千块 交通事故不还有保险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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