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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用水成本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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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莲花
时间:
2020-7-29 11:03
标题:
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用水成本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用水成本政策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用水成本政策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20〕588号)精神,自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区内各供水企业供应非居民(含特种用水,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用水按上半年阶段性降价前的价格(不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优惠5%结算。现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就阶段性降低用水成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执行时间: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因水表查抄为用水时间的次月)。
2、执行办法: 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抄见水量的水费均按非居民用水价格降低0.1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降低0.23元/立方米的计量收取,自2021年2月份恢复原价。
3、对机关事业单位非居民用水从8月1日起恢复原价格执行。
4、本次延长阶段性降低用水成本政策不需要用户办理任何申请。
我公司24小时供水咨询热线:023-72867094将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供水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重庆市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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