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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涪陵两司机为了拉货方便,竟然对车辆这样动手脚…… [打印本页]

作者: 葱花炒饭    时间: 2018-10-5 12:11
标题: 涪陵两司机为了拉货方便,竟然对车辆这样动手脚……
把客车拆掉座椅改成货车,
拉人载货两不误,这样的危险行为还真有驾驶员冒险去做!对此小编想说,虽然车是您自己的,但座位可不能想拆就拆。
日前,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清溪公巡大队民警在省道103清溪段临检时,发现车牌为渝A的小型普通客车车厢里除了驾驶座椅和副驾驶座椅,其余座椅均被拆除,车厢内放着几块板状物。

网络图片驾驶人魏某交代,他是为了拉货方便,才私自拆除座椅。民警对魏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罚,责令其恢复车辆原状。


无独有偶。近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荔枝大队民警在国道319荔枝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G的长安面包车行驶速度异常缓慢,车胎几近爆胎,疑似超载。


民警遂拦停该车检查,发现该车部分座位被拆掉,且载有满满一车货物,已经超载。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罚,责令其恢复车辆原状。

法律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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