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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涪陵有个村干部 占用复垦地修建“活人墓” [打印本页]

作者: 我看你们    时间: 2018-9-5 11:32
标题: 涪陵有个村干部 占用复垦地修建“活人墓”

在涪陵区义和镇石岭村十组,村民们指着一处位于农田旁边的坟墓告诉记者,这是夫妻合葬墓,今年三月建成,其中男方已经去世下葬,女方还健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先后出现了三次这样的情况,其中一座,还涉及到当地一名村干部的父母。



墓碑上刻的信息显示,“父”一栏有生卒年,而“母”则只有出生年月,没有死亡日期,说明她本人的确还活着。



据村民介绍,王继容是村里的综合服务专干。而位于豆田湾的坟墓,就是王继容兄妹为父母修建的。





修建坟墓的土地权属原本还存在争议,但从各方面证据显示,这块地不属于王继容家。由于前两座墓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到了今年5月的时候,村里又出现了第三座类似的合葬墓。



记者随后找到了王继容。她告诉记者,农田旁边的那座合葬墓,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死者的弟弟是当地人,是他在操办。而豆田湾的坟墓,的确埋葬的是王继容的母亲,母亲户口虽然不在这里,但从2011年开始就在这里居住,而另外一个空置的墓穴,是为王继容的继父准备的。



王继容表示,虽然占用的是已经复垦的土地,但她已经缴纳了一笔钱给村里。



缴纳了费用就能随意修建坟墓、甚至活人墓吗?根据民政部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禁止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2005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殡葬改革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用水泥、石材等永久性建筑材料建造坟墓,更不得建活人墓、豪华墓。





在义和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是前两天才知道这个情况,正在核实,如果情况属实,一定严肃查处。




作者: 18225175277    时间: 2018-9-5 12:19
这种情况建的人多政府不管

作者: 18225175277    时间: 2018-9-5 12:20
这种情况多得很政府不管

作者: 左旭    时间: 2018-9-6 17:19
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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