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区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和市民防办《关于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知》(渝防办发〔2018〕85号)精神,定于2018年6月5日上午10︰30至10︰42在涪陵城区进行一次防空警报试鸣放,望全区军民闻声无惊。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1周期(时长3分钟)。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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