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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近日,涪陵警方公布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件,金额达7.4亿! [打印本页]

作者: 涪陵崽儿    时间: 2018-5-24 11:42
标题: 近日,涪陵警方公布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件,金额达7.4亿!

  近日,涪陵警方公布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汤某在为他人办理担保贷款业务过程中篡改合同条款、窃取受害人银行贷款后或用来还债、或用来放贷、或供个人挥霍,被警方抓获时,汤某已欠下7.4亿元人民币的巨额债务。该案的成功告破是涪陵警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起典型案例。


摇身一变 合同诈骗犯成为金融公司高管现年42岁的汤某曾于2002年因票据诈骗罪被沙坪坝区法院判刑 7 年,刑满释放后一直过着波澜不惊的日子。2011年3月,汤某从他人手中低价购得重庆市个人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自任公司总经理,该公司对外主要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为他人融资成功后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是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初期,汤某的公司一度正常合法运转。虽然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但汤某头脑灵活,带领公司团队苦心经营,到2012年6月该公司相继成为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重庆银行、重庆市恒丰村镇银行、巴南浦发村镇银行、三峡银行等6家银行的入围担保公司,并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客户资源,公司发展向好。但是随着私欲的膨胀,汤某已不满足于只赚取融资中介费,他将目光盯向了委托人的抵押贷款上。


煞费心机 用20余家空壳公司转移资产从2011年开始,汤某开始有预谋地以每人每月500元的价格找来一些残疾人、吃低保和智残人士充当法人代表,新注册成立了重庆新汇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格元建材有限公司,以及通过运作由汤某实际控制的重庆西南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等20余家空壳公司。这些公司均无任何经营活动,公司所有的注册资金在办理完注册手续或完成企业年审后马上全部抽逃。汤某不惜代价维持着这些空壳公司的存活,为后续借助这些空壳公司进行合同诈骗埋下伏笔。随着国家金融政策收紧,2014年10月各大银行开始取缔民营担保公司成为银行的入围担保公司,不再新增担保业务。2015年初银行对由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开始收回贷款,汤某的担保公司开始为被担保客户冲贷,加之本人购买名人字画,购买高档别墅,高档轿车,放贷和其它高消费等,最终造成公司大量负债。面对债台高筑的窘境,为了维持公司正常运转,汤某绞尽脑汁通过各种途径四处借款。汤某有目的地将贷款和融资来的资金都汇入实际控制的公司工作人员私人银行账户里,并开始将所有的财产都登记在这20余个空壳公司账户和其他人身上以隐匿资产。这直接导致2015年至2017年期间,涉及汤某及其公司的151件借款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民事案件,因法院无法查到他可执行的财产而无法执行。2016年,汤某被重庆市南岸区法院、江北区法院、巴南区法院、九龙坡区法院、渝中区法院、沙坪坝区法院等6家法院同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债台高筑 涉险走上合同诈骗不归路为了解决自己资金短缺的难题,汤某开始设计实施合同诈骗。“汤某主要是在为他人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通过篡改合同条款将贷款据为己有”,办案民警石伟东举例说,“2016年1月,受害人周先生以公司房产作抵押,委托汤某向银行办理抵押借款2000万元。汤某用自己实际控制的空壳公司重庆西南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实际向银行取得贷款1372万元。汤某指使他人采用作假手段,将合同书上的收款人修改为由汤某控制的另一家空壳公司账户。得手后,汤某将该款全部取出用于归还自己的私人欠账。事后,编造各种理由隐瞒该笔贷款已由银行实际发放的事实。在受害人周先生随后1年多的时间里多次向其追讨该贷款时,汤某又从用同样方法骗得他人的款项中支付给周先生1048.5万元,至案发时仍有323.5万元没有归还。”警方查明,汤某采用欺骗方式,用受害者房产到银行抵押贷款或找个人抵押融资,变更融资合同上签订的资金汇入受害者指定的银行账户,非法获得资金后立即归还自己私人的欠款,或用于高档消费支出。同时使用各种手段欺骗受害者,造成受害者收不到贷款或融资的资金,此时房产也被银行或私人抵押,按期不能归还贷款,受害者的房产将被依法拍卖,造成极大社会危害。初步统计,汤某及其实际控制的空壳公司涉及与他人的合同纠纷被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近500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办案民警开展现场搜查
2018年1月,犯罪嫌疑人汤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涪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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